石湾是享誉中外的南国陶都,五千余年制陶文脉绵延不绝,五百年南风古灶窑火至今不熄。这里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孕育了众多能工巧匠,开创了石湾陶塑技艺,成就了 “石湾瓦,甲天下” 的传世美名。“石湾杯”历经多年,它早已成为传承文脉、链接资源、发掘新锐的重要平台。
本届大赛“域·界”既是空间与范围的指认,也是关系、边界与转译的隐喻。“域”,指向陶艺所根植的物质基础、文化传统与在地经验。水、火、土构成了陶瓷艺术不可替代的物性根基,也形成了其独有的时间性与生命感。“界”,则意味着开放、渗透与跨越——陶瓷在当代语境中不断与雕塑、建筑、空间、技术、观念乃至社会议题发生关联,延展出多元的表达路径与创作方法论。本届大赛以“域·界”为主题,意在鼓励青年创作者在尊重陶瓷本体特质的同时,积极探索陶瓷媒介在不同领域、不同语境中的边界状态与生成可能。
作为中国南方重要的陶瓷产区,石湾以其延续数百年的民窑体系、旺盛不息的窑火传统和深植民间的陶塑文化构成了一个极具生命力的陶瓷“在地之域”。石湾陶塑与建陶始终紧贴生活、回应现实,在器用、建筑、造像与装饰之间形成独特而开放的审美体系。这种既扎根泥土、又不断生发新意的传统,本身便是一种对“域”与“界”的持续实践。
立足石湾这一兼具历史厚度与当代活力的文化现场,第十四届“石湾杯”青年陶塑与建陶艺术国际大奖赛期待青年艺术家从自身经验与时代感知出发,重新思考陶瓷艺术的边界问题:陶瓷如何在其固有领域中持续深化,又如何在跨界与实验中保持媒介的自觉与张力;如何在在地传统与全球视野之间建立有效连接。通过“域·界”的主题设置,大赛希望呈现当代青年陶瓷创作中多元并存、开放成的真实状态,进一步推动陶瓷艺术在当代文化语境中的再认知与再生长。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国际陶艺学会(IAC)
广东石湾陶瓷博物馆
承办单位
佛山市石湾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美陶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学术主持:金文伟
策展人:陈君
展览协调:阮小珈
海外策展助理:万里雅
策展助理:戎耀、黄婷
学术支持单位(按首字母排序)
长沙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工艺美术学院
韩山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河北美术学院设计学院
河南大学美术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景德镇创作中心
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国际陶艺研究中心
湖南省美术家协会陶瓷艺术委员会
景德镇陶瓷大学美术学院和设计艺术学院
景德镇市昌南教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景德镇市未来陶瓷研究院
景德镇陶溪川艺术中心
江汉大学美术学院
江西水利电力大学人文与艺术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喀什大学美术学院
丽水学院中国青瓷学院
龙泉望瓯·陶溪川艺术中心
鲁迅美术学院工艺美术设计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
平顶山学院陶瓷学院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陶瓷艺术设计系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设计学院
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设计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造型学院
邢台学院美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工艺美术系
中国美术学院手工艺术学院
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学艺术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
澳门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台南艺术大学
台北艺术大学
香港艺术学院
Art Ichol
韩国陶瓷财团
韩国弘益大学美术学院陶艺与玻璃系
韩国金海美术馆
韩国国民大学造型学院陶艺系
韩国陶瓷雕塑协会
韩国陶瓷学会
韩国传统文化大学
韩国檀国大学音乐艺术学院陶艺系
罗得岛设计学院
美国彼得谷工艺学校
美国费城陶艺中心
美国糖枫创意艺术中心
美国陶瓷艺术博物馆
纽约陶瓷艺术博物馆
纽约市市立城市大学皇后学院
日本爱知县立艺术大学
桑德兰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大赛主题
域·界Where Ends Begin
参赛资格
(一)国内外青年陶瓷艺术家、设计师、院校师生及跨界创作者;
(二)年龄在18—45岁之间(含45岁);
(三)参评作品每人1—2件(套)。
作品要求
No.1创作媒介与创新导向
以陶瓷媒介为主(陶瓷材料需经过烧制),在空间里的艺术表达与呈现。鼓励综合材料的灵活应用,鼓励新材料、新工艺、新媒介、新科技,新思维的综合应用和表达,提倡区域文化与多元文化的结合,提倡艺术与产业的结合。
No.2原创性与时间资格界定
参赛作品需确保为参赛者原创,作品为三年内所完成。参赛作品须没有参加过省级以上重大艺术类赛事,未发表,未批量生产,且无任何第三方契约关系的原创成果。如有违反,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参赛、参展和获奖资格。
No.3作品尺寸限定标准
参赛的地面、墙面类作品尺寸,原则上要求不超过4平方米。(关于作品尺寸以及其他疑问可向组委会咨询了解)
奖项设定
(奖金为税前人民币)
本次大赛共选出100件(套)入围作品。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以下奖项:
特别大奖1名,奖金人民币180000元+获奖证书;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80000元/名+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50000元/名+获奖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人民币30000元/名+获奖证书;
新锐奖10名,奖金人民币3000元/名+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获奖证书;
其余为入围奖,入围证书。
获奖者福利
No.1作品宣传与展览支持
广东石湾陶瓷博物馆将为获奖作品和获奖者提供单独或集中宣传,并为入围作品举办大赛作品展览,以提升作者和作品的知名度。
No.2入围作品商业转化约定
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将由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其中,荣获特别大奖、一、二、三等奖的获奖作品,其原件所有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所有入围作品的作者可自愿委托并授权大赛主办方对其获奖作品进行后续市场销售及相关商业开发。(具体授权范围、权利细则、收益分配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均以双方另行签订的书面授权协议约定为准)。
No.3产业扶持与资源对接
大赛获奖作者可根据石湾镇街道相关文化产业扶持办法享受扶持政策,并将积极为优秀作者链接企业资源,借助佛山陶瓷产业强大供应链资源助力作品的市场转化和发展。
报名方式
No.1报名渠道与资料获取
仔细阅读本征集函,报名表获取方式:
(1)扫描文内报名二维码,获取中文或英文报名表。
(2)进入广东石湾陶瓷博物馆官网
https://www.swcm.org.cn/#/info/detail?Id=1059&menuId=16点击附件下载中文或英文报名表。
No.2投稿资料打包规范
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打包报名表和参赛资料发送至大赛官方邮箱。文件名格式:要求以“作者姓名+地区+国家”为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shiwanbei@126.com
No.3咨询联系方式
欲进一步了解详细安排,请联络广东石湾陶瓷博物馆工作人员。
电话:0757-82701218(办公室)13336474288张小姐
费用
无需申请费
参赛报名具体要求
No.1填写作品说明
作品名称、主题内涵描述、创作理念、创作年份、尺寸(长×宽×高)(原则上作品尺寸长宽高不超过两米)、重量、材料等。
No.2提交作品图片
作品各个角度的电子版照片5-8张(包括正面、侧面、局部特写),装置和新媒体作品应包含作品整体效果图、展示需求和安装说明书等。同时,请投稿作者为每件作品提供1—3张作品适用场景图片,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家居陈设、公共空间、酒店商场等各使用情境等。
No.3填写报名表
要求以“作者姓名+地区+国家”为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照片为JPG格式,图片不小于1MB,不大于5MB,分辨率300dpi。
No.4提交参赛者简历
包括个人经历、个人现职业职务描述、教育经历、重要作品和展览及相关荣誉等。
时间安排
(参赛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
No.1报名阶段
2026年4月23日——8月31日11:59pm (北京时间)
No.2初评阶段
2026年9月11日——9月18日
评审方式:主办方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资料进行初选,选出100件(套)入围作品(线上评审)。
No.3初评结果公示
2026年9月19日——9月21日
公示期3天,期间如有版权争议,或将取消参赛资格。
入围作品及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石湾陶瓷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公布。主办方将通过电话或E-mail通知的方式通知入围者参加终评和展览。初评未入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No.4寄送阶段
2026年9月22日——11月15日
国内、国际作品分时段寄送
注:国内寄送时间:9月22日——10月18日
国际寄送时间:9月22日——11月15日
入围者应自收到入围通知之日起,在9月22日至11月15日期间,将入围作品通过物流寄送或自行送至评审及展览场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与星光路交界 佛山禅城美陶湾·星光荟美术馆),寄送费用(含运费、保险、关税、手续费等)由入围者自理,参赛者须按指定时间将作品寄送至指定终评地点。未按指定时间寄送至指定终评地点的视为自动弃权。(国外艺术家作品建议海运,并符合本国出关要求)。
备注:实物提交要求:实物应与初评提交照片相符,作品须妥善包裹处理,并使用防水、防潮、防震且适用于长途海运和空运运输的木制材料箱作为外包装予以保护,要求坚固,便于搬运。外包装上请明确表示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图片,以方便主办方接收。
展示图片、演示文稿、作品视频等参评材料内容应包括“石湾杯”的标题,但不得出现参赛企业名称、参赛者所在单位和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参赛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No.5终评阶段
2026年12月3日
1、现场评审:主办方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入围作品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所有奖项。
2、终评结果公示:公示期3天
No.6作品退件
新锐奖、优秀奖及入围作品将会在展览后原路退回给作者(参与商业转化的作品以最终实际情况为准),回寄工作及费用由博物馆负责,作者也可前往指定地点自行领取。博物馆亦接受作者捐赠,并出具捐赠证书。
权责说明
(一)所有作品须为个人原创,不得抄袭,入围作品和获奖作品均将挂网公示3天,期间如有版权争议,将取消参赛资格。
(二)参赛者报名时需提供真实信息,主办方对参赛者身份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信息不实将会影响其参赛资格、获奖权益等相关荣誉。
(三)作者必须拥有自己作品的版权(对作品享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计的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并同意授予主办方对作者肖像权、参赛作品及其所有知识产权的许可和使用,包括对作品进行研究、摄影、推介、展览、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四)若参赛者收到入围通知后,未按时将作品寄送至组委会参加现场评审和展览的,将视为退赛,主办方将不对其颁发入围证书。
(五)本次大赛所有获奖作品,将由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其中,荣获一、二、三等奖的获奖作品,其原件所有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所有入围作品的作者可自愿委托并授权大赛主办方对其获奖作品进行后续市场销售及相关商业开发。(具体授权范围、权利细则、收益分配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均以双方另行签订的书面授权协议约定为准)。
(六)入围作品在运抵终评地点验收之前,如出现破损或遗失情况,由参赛者自行负责,主办方不承担运输中出现的任何损坏责任;入围作品在运抵终评地点验收之时,如外包装箱已出现严重破损,主办方有权拒收;入围作品开箱时发现作品破损,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七)入围作品在运抵终评地点出现轻微损伤,为保证参与终评的效果,参赛者可自行前往终评地点修复作品,费用自理;参赛者如需主办方协助进行修复,须向主办方提供作品修复建议或视频,主办方可协助修复作品,但不负责修复作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八)入围作品为组合或装置作品的,参赛者可自行前往终评地点进行作品安装布展,费用自理;参赛者如需主办方协助进行作品安装,须向主办方提供安装指引,作品在安装和撤装过程中出现任何损坏,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九)入围作品展览结束后,作品将会原路退回给作者,回寄作品产生的包装、运输、保险费由主办方负责。
(十)报名参与大赛,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各项规定。
其他未尽事宜,主办方将随时修订公布,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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